賣房子時,土地增值稅往往是一大筆。如果符合「自用住宅用地」條件,土增稅可以適用10% 的優惠稅率,比一般稅率省很多。這篇告訴您條件與怎麼申請。
一、優惠有多划算?
一般土地增值稅採累進稅率,漲幅越大稅越重;而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固定 10%。對持有多年、漲幅可觀的土地,兩者稅額可能差距很大。
二、要符合哪些條件?
- 地上有自用住宅: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在該地設有戶籍,且地上房屋為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。
- 出售前一年內未出租、未營業:需維持自住用途,非供出租或營業使用。
- 面積上限: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 3 公畝、非都市土地不超過 7 公畝的範圍內適用。
三、「一生一次」與「一生一屋」
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原則上有「一生一次」的適用;在已使用過一次之後,符合更嚴格條件者,還可能適用「一生一屋」繼續享有優惠:出售時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有這一屋;持有土地及設籍滿 6 年;出售前 5 年內未出租、未營業;都市土地 1.5 公畝、非都市土地 3.5 公畝以內(土地稅法第 34 條第 5 項)。
四、怎麼申請?時機很重要
優惠稅率需在土地現值申報(即申報移轉現值)時一併提出申請,並檢附戶籍等證明文件。申報時若未註明,依土地稅法第 34 條之 1,可在土地增值稅繳納期間屆滿前補行申請,逾期就不能再申請,所以賣屋前的稅務規劃要提早做。
賣屋前先做稅務規劃,省下真金白銀
高守地政士事務所可在您出售前協助評估是否符合自用住宅優惠、試算稅額差異,並在申報時正確提出申請,幫您合法節稅。
※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整理,適用條件(設籍期間、面積、未出租營業年限等)與稅率以當年度法令為準,正式辦理建議諮詢執業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