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賣房屋牽涉好幾種稅,哪個買方付、哪個賣方付?搞不清楚,議價時就容易吃悶虧。本文把主要稅費的「慣例歸屬」一次列給您看。
一、賣方通常負擔的稅
- 土地增值稅:就土地「漲價」部分課徵,由賣方負擔。自用住宅用地在符合條件下可適用優惠稅率。
- 房地合一稅:出售房地的所得,依持有期間課徵,由賣方負擔。
二、買方通常負擔的稅費
- 契稅:建物移轉時課徵,由買方負擔。
- 登記規費、書狀費: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的規費,由買方負擔。
- 買方這方的地政士服務費。
三、雙方可能各付或約定的
- 印花稅:契約文件按金額千分之一貼用,實務上常見各自負擔或另行約定。
- 地價稅、房屋稅:屬於「持有稅」,通常以交屋日為基準,由買賣雙方按持有天數比例分算。
四、重點:一切以契約約定為準
上面是市場「慣例」,但法律允許雙方另行約定。實務上偶有賣方要求「實拿」、稅由買方吸收的情況。簽約前務必把每項稅費由誰負擔白紙黑字寫清楚,避免事後爭執。
先算清楚,再簽約
高守地政士事務所可在簽約前為您試算各項稅費、釐清負擔歸屬,讓您議價與決策時心裡有數,不吃虧也不踩雷。
※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整理,稅率與課稅方式以當年度法令為準,實際金額依個案而異,正式辦理建議諮詢執業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。